第九章 全面依法治国
一、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与基本原则
-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 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划了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 坚持党的领导
-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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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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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必须牢牢坚持的原则
-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治理国家和社会既需法律、也需道德,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 法治体系的构成: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
- 党的十五大提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任务。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法治国家为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并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权威,是一切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
- 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必须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实施体系、严密的监督体系、有力的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 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治体系,是我国法治区别于其他国家的重要特征。
法治中国建设的总体目标
- 实现法律规范科学完备统一,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权力运行有效制约监督,人民合法权益充分保障,法治信仰普遍确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全面建成。
- 到2025年:
- 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 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
- 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健全
- 司法权运行机制科学有效
- 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 党内法规体系更加完善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初步形成
- 到2035年:
-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本形成
- 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充分保障
-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三、法治中国建设的工作布局
- 必须坚持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 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 法治国家:法治建设的目标
- 法治政府: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
- 法治社会: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活力和谐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 三者相互联系、内在统一,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三大支柱。
-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