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及其规律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是一个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又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辩证发展过程。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实现了人们认识具体事物的辩证运动过程。经历了两次飞跃,实践与认识的运动就算完成了吗?回答是:既完成了,又没有完成。
(一) 实践与认识辩证运动的完成与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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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它“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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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具体事物的认识而言。在由认识到实践飞跃的这个阶段,如果能够实现预期目的,预想的思想、理论、计划和方案在实践中变为事实或大体变为事实,那么人们对于在某一发展阶段内的某一客观过程的认识运动就可以算是完成了。例如,工程计划的实现、科学假想的证实、优秀艺术作品的完成、社会主义从理想到现实的落地等,都属于实现了预想的目的,证实了原来的认识。然而,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
- 事物的复杂和多变:即使是对于个别的、具体的事物的认识,也要经历多次反复。实践中常常会出现出乎预料的情况,原定的思想、理论、计划和方案,可能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实际,因此,思想、理论、计划和方案的部分改变和调整甚至全部改变也是可能的。
- 多次失败与纠错:许多时候,经过多次失败,不断纠错,才能实现主客观的统一,在实践中得到预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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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它“又没有完成”
- 针对实践和认识运动过程的向前推移、向前发展而言。人们的实践是向前推移、向前发展的,人们的认识运动也应随之推移和发展。经过由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这样的多次反复,某一思想、理论、计划和方案在实践中达到了预期的结果,这只是对于某一个别事物或某一类事物的认识运动而言。然而,正如习近平指出的:“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世界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中国也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我们必须在理论上跟上时代”。变革客观现实的实践一次又一次地向前,人们对于客观现实的认识也就一次又一次地深化。客观现实世界的运动变化永远不会完结,人们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也就永远没有完结。因此,要“不断认识规律,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
(二) 实践与认识辩证运动的基本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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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的反复循环和无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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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强调:“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够完成。”如此“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这一过程是认识辩证运动发展的基本过程,也是认识运动的总规律,表明认识是一个反复循环和无限发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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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过程既是认识在实践基础上沿着科学性方向不断深化发展的过程,也是实践在认识的指导下沿着合理性方向不断深入推进的过程。这个过程既不是封闭式的循环,也不是直线式的发展,往往充满了曲折以至反复,因而是一个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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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 在实践和认识的辩证运动中,主观必须统一于客观,认识必须统一于实践。这种统一是认识和实践的矛盾在发展中的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 具体的统一:指主观认识要与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客观实践相符合,它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
- 历史的统一:指主观认识要同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的客观实践相符合。由于客观实践是具体的、历史的,所以,主观认识也应是具体的、历史的。客观实践变化了,主观认识也应当随之转变。“我们的结论是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
总结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及其规律,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核心思想。认识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深化、反复循环的过程,通过实践与认识的不断交替,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知与行实现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前进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