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存在與社會意識的辯證關係
1. 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
- 社會存在是社會意識內容的客觀來源: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社會意識是社會存在的反映。社會意識根源於社會存在,是對以實踐為基礎的不斷變化發展的現實世界的反映。
- 社會實踐是社會意識的基礎:人類的社會實踐是社會意識產生的基礎,實踐的能動性決定了社會意識反映社會存在的能動性。
2. 社會意識的產生與發展
- 初始意識的形成:人類最初的意識是在物質生產及交往活動中產生的,是「純粹動物式的意識」。隨著生產和交往的發展,伴隨著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分工,產生了人類最初的思想家,意識開始獨立於世界,構造出「純粹的」理論、神學、哲學、道德等。
- 意識的變化:發展著自己的物質生產和物質交往的人們,在改變這個現實的同時也改變著自己的思維和思維的產物,生活決定意識。
3. 社會意識的具體性與歷史性
- 社會意識隨著社會存在的發展而改變:社會存在的發展決定了社會意識的改變。例如,原始社會中只有樸素的公有觀念,而私有觀念隨著生產資料私有製的出現而產生。
- 社會意識對社會存在的依賴:社會意識以理論、觀念、心理等形式反映社會存在,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
4. 社會意識的相對獨立性
- 不完全同步性與不平衡性:社會意識與社會存在的發展不完全同步,進步的社會意識可以預見未來,指導實踐;落後的社會意識則阻礙發展。某些經濟落後的地區,其社會意識的某些方面可能領先於經濟發達地區。
- 內在形式的相互影響和歷史繼承性:社會意識內部各種形式之間相互影響,並且各自具有歷史繼承性和獨特的發展規律。
- 能動的反作用:社會意識對社會存在具有能動的反作用,可以在一定條件下轉化為物質力量並影響歷史發展。先進的社會意識促進社會發展,落後的社會意識阻礙社會發展。
5. 社會意識的能動作用
- 透過實踐實現:思想要實現必須透過實踐力量,社會實踐的主體是人民群眾。社會意識的作用程度和範圍與其實際掌握群眾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